叠滘乡志编纂领导组:何泽、孔令强、江显蛟、庞朝汉、朱晃键、李满生、黄家志、孔树
叠滘乡志编纂顾问:张钊、杨妹、黄绍、黄棣、黄祥洲、黎炽
叠滘乡志编纂办公室:孔树(主编)、李銮(副主编)、李腾芳(编辑2003年7月--2004年12月)、何文潜(编辑2005年9月--12月)
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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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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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例
一、本志称谓:叠滘有史以来是一上自然村落群。在这片沃土上,勤劳进取的叠滘人,世代承传,共同造就了不朽的水乡民俗文化历史。这里,人们生活习惯相近,风俗相同,喜乐共处;姓氏源流和亲缘夙缔,形成了紧密的网络。建国后,叠滘虽然分置叠南、叠北两个乡,但是两地仍一脉相承,同气连枝,彼此尊重,团结襄帮的。因此,本次修志是以整个叠滘为地限编写。同时,在叠滘历史上,虽则曾用过多种行政区划名称,可是,绝大部分时间是以乡名称建置的,为此,本志书则从属于乡为理由,故定名为《叠滘乡志》。
二、记事时限:从公元817年或事物发端时间起,至2002年12月31日止。
三、记事地限:以叠滘乡境域为范围。历史事件,则以事件发生时的乡中境域为界。在涉及地域的形成、发展和河网水源的关联等记述时,将会旁及周边有关地区。
四、详略原则:本次是叠滘乡有史以来首次修志,存史是当务之急,而记述重点则是立足于当代。
五、本志设11章。编目的设置,以方便查阅,力求以较少的篇幅,容纳更多的信息为原则,不拘泥于章节间的篇幅平行。
六、本志采用现代汉语语体文和简化汉字编写。行文记事,则用第三人称;机构名称、事物称谓,均按事物当年的规范或习惯记述。
七、数字(含纪年),是按国家标准《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》书写。同一节内的同一朝代年号纪年首次出现时,括注公元年份,并省去“年”字,其后可按此推算省略。计量单位,按法定标准记述,需用旧制记述的,均加说明。水位是按珠江三角洲基本标准高程计算。人民币折算为新币币值记述。
八、人物传,以生人不立传为原则。以本籍人物为主(含今已不属,但当年确属叠滘乡人,且国内书刊今仍常称其为叠滘人的);以近代以来人物为主;排列则以出生年为序。
九、本志在行文中,有时将会使用一些简称或略语。例如:民国为中华民国的简称;建国前(后),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前(后);单称党,特指中国GCD;省委、市委、县委,特指中国GCD的省委、市委、县委。对历史时代的概括,“古代”指鸦片战争(1840)之前;“近代”指鸦片战争之后,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(1949)之前;“当代”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。
十、本志以官方公布的资料及书刊文献资料为依据,并结合各种座谈会、落户专访、群众提供、街谈巷议等形式收集和文档积聚的地情资料,是经过核查、考证的基础上编纂而成的,可以说是“众手成书”。本志内容所有资料,除特殊情况外,一般不注出处。 |